近日,中建投信托与北京人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保险金信托领域展开合作。本次合作是双方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共同探索服务信托新机遇的重要体现,并将为中建投信托家族信托业务拓宽客户基础和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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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是保险法律关系与信托法律关系的结合,是将保险的确定性和杠杆性与信托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完美融合,具有双重保障功能,已成为当前高净值人士进行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重要工具。
下一步,中建投信托将坚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入探索家族信托框架下的业务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信托优势,不断提升方案架构与产品设计能力,满足高净值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推动资产服务信托更好地发展。
保险金信托最早诞生在1886年的英国,1902年,人寿“保险金+信托服务”在美国兴起。
我国首单保险金信托落地于2014年,随后不断发展,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保险金信托业务启动以来,其服务的客户数量连年增长。2014年保险金信托服务客户数仅10位,2015年已达近百位,2016年达到500位,2017年超过1000位。截至2021年6月底,设立保险金信托的客户已近万人。
保险金信托兼具保险与信托的双重优势,可以实现家族财富管理,委托人以财富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将保险合同相关权利如身故理赔金、生存金、保单分红等作为信托财产成立保险金信托,实现财富的传承规划。
目前主要用来设计保险金信托产品的保险分别为终身寿类保险产品和年金类保险产品,两者的信托资金来源分别是身故理赔金以及身故理赔金+年金,资金进入家族信托,也就是说保单的受益人均转换为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托管资金,并由客户指定信托受益人,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管理、并分配给信托受益人。
另有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保险金+信托服务新增规模62.37亿元,环比增长38.29%。
同方全球人寿总经理助理兼首席经代事业执行官吴烁认为,在过去几年的发展中,“保险金+信托服务”市场展示出极大的发展潜力,但作为一项方兴未艾的金融服务内容,其在基础制度完善、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市场培育等方面等仍存在着不小挑战。
一是从制度的制定层面来看,“保险金+信托服务”在市场准入、具体运作方式等方面缺乏统一的监管规则及制度。二是“保险金+信托服务”专业度较高,涉及的知识面广,包括保险精算、产品选择、法律架构、税务合规等方面,这些都是从业人员在服务高净值客户时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另外,客户对相关金融产品的认知度需要加强,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开发。
谈及选择“保险金+信托服务”需要关注哪些风险点,吴烁表示,一是要选择优质和合适的信托公司;二是信托架构设立时要注意严谨性,例如信托架构一旦设立,之后再修改信托公司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三是资金来源必须是合法合规的,而非恶意避税避债。
“虽然国内的‘保险金+信托服务’发展时间尚短,但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随着行业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标准化程度上升,这个市场正朝着更加专业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吴烁说。
作者: 来源:综合其他媒体责任编辑: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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