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区税务局紧紧围绕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省局“50条”改革任务,在深化、丰富和完善新征管体系上找准切口、补齐短板、健全机制,初步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立足于淮安区局税收征管改革实践,从机制、流程、队伍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建议。
一、淮安区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聚焦“四精”目标、强化“实战”导向,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平稳开局、精准落地。
(一)聚焦精细服务,升级办税体验。全面简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长,推动服务事项从“能办”向“好办、快办”转变。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延伸服务触角,提升办税体验。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93户,退税5.30亿元;17577户纳税人享受各项增值税免征减免税款6755.18万元;12943户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税款5327.84万元;3364户纳税人享受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3228.65万元,有力支持实体经济企稳复苏。
(二)聚焦精确执法,深化依法治税。统一执法尺度、优化执法方式、规范裁量基准,确保依法行政、罚当其责。积极推进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今年共对337户次纳税人实行“首违不罚”,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税务执法中感受执法温度。坚持落实税费优惠和防范风险一体推进,通过事前双岗把关、事中规范审核、事后跟踪复查,缴回退税5529.17万元。
(三)聚焦精准监管,提升征管效能。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短板环节,重点解决职责划分不清、任务分配不均、力量不聚焦等突出问题。打破以往分区域、无差别的监管模式,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的精准监管,推动关口前移。深化以数治税,在深度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风险级别大小及应对难易程度,实现应对任务的精准推送。今年以来,完成省局风险应对任务131条,入库成效4338.74万元。
(四)聚焦精诚共治,主动服务发展。以异地建筑企业税源控管为突破口,推动区政府成立财力增收保障组,加强对建筑业、财政奖补、房地产、土地资产盘活以及重大项目领域的税源排查,督促异地建筑企业补预缴税费2646.77万元。成立建筑业税收管理团队,排查2019年以来政府建设工程项目212个,发现有效线索55条。
二、当前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进入深水区,各项任务交织叠加,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
(一)与服务需求的个性化相比,在税收服务的针对性上有差距。从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来看,税务部门的主动服务大多停留在宣传层面,纳税人期盼的“不来即享”“集成服务”“联动服务”推广范围较窄、层次较低,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二)与依法治税的高要求相比,在税收执法的规范性上有差距。税收执法的内控机制不够严密,执法内控难以全过程覆盖到位,部分内控形式大于实质,缺乏有效性,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部分地方政府因为政绩冲动对税收收入有不切实际的要求,间接导致税务机关收过头税的风险。
(三)与市场主体的多样性相比,在税收征管的精准性上有差距。随着新经济业态的不断涌现,基层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不清晰、操作流程不规范、事项衔接不紧密,任务分配不均的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税源底数不清、风险监控滞后、税源监管不精准,该管的没管到位,不该管的做大量的无用功。
(四)与服务大局的新任务相比,在协同治税的主动性上有差距。在社会协同发展的大趋势下,部分税务人员不能正确认识税务系统是与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互相联系的开放性治理系统,对协同治税存在畏难情绪,不能开拓思维,缺乏协作主动。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对策和措施
坚持从机制上改、在规则上立,把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岗责体系等各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一)前移服务事项,推进税费服务一体化。前移税费服务事项,由第一税务分局承担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受理、调查、审核等职责,减少服务事项跨部门流转。从税源管理分局挑选精干力量充实到纳服部门,实现人员和任务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将前移事项划分受理即办、前后台审核和转案头调查三类,建立健全事项转办和集体审议制度,规范办理程序,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
(二)厘清管理职责,推进职责边界明晰化。针对按行政区划设置征管机构导致资源配置与税源分布结构不匹配的问题,厘清各基层分局的征管职责。组建专业化风险应对团队,承担专业性相对较强的税收执法任务,实现人员集中管理、工作统一调度,推动征管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同时,明确属地税源管理分局的管理职责,主要承担税费征缴的网格化管理以及中低等风险应对事项,削减重复交叉的管理事项,使基础税源管理的指向更加精准。
(三)完善保障体系,推进业务工作标准化。一是制定《专业化团队动态管理办法》,人员管理、工作安排和绩效考核由专业化分局统一负责,以此应对工作量的“潮汐”变化。二是制定《提示提醒工作规范》和《实地核查工作流程》,将税收执法任务统一纳入风险应对流程,明确具体流程和岗责规范。三是制定《阶段性专项任务管理办法》和《税费服务任务及政策确定性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税费服务行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负担。
(四)健全协作机制,推进协同配合高效化。一是建立业务支撑机制。成立“1+N”税务监管团队,“1”即由风险管理部门牵头成立综合管理团队,负责数据情报的获取应用和深度分析。“N”是由各税费管理部门牵头成立专业监管团队,实施日常税费种风险分析。通过“1+N”实体化运作,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建立运行保障机制。成立系统运维支持保障团队,保证各类应用系统运行有支撑、需求有回应、指挥有响应。对复杂税费需求、业务协调需求以及可能引发复议诉讼的特殊需求,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三是建立权益维护机制。建立由纳税人缴费人、志愿者、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诉求收集、响应和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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