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全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研讨交流会在张家港举行。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法庭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李玉生,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处长石纪章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致辞。省高院民一庭庭长、法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俞灌南主持会议。
李玉生指出,去年3月份以来,省法院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建成覆盖全省各个地区的19个“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发挥了先行探路、积累经验的作用,为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较好的参考借鉴,也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李玉生强调,乡村振兴的过程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全省法院“实践基地”要以产业振兴为首要任务,带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要推进涉农纠纷多元化解,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助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
蔡绍刚在致辞中表示,一年多来,苏州法院3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探索、开路的先锋作用,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效。张家港市法院“法官村官双向交流”相关工作、吴江区法院开发区法庭智能化乡村法官驿站均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新时代法庭建设典型案例;昆山市法院花桥法庭探索建立“镇域治理法治服务中心”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苏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提升实践基地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家港市法院作为全省首家“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劼纯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据介绍,该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转型发展带来新情况等,精准施策,推进服务保障精准精细。坚持协同共治,联合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等14家单位组建张家港市“美美乡村·法治保障”联盟,汇聚服务保障强大合力,在永联村、长江村、农联村等基层组织设立法治保障乡村振兴联系点,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坚持实践创新,通过打造“非诉无声”品牌、多元解纷“凤凰模式”,让基层纠纷化解在源头、消失在当地。坚持“双向交流”,围绕“培养一批人,解决一类事”目标,在6个法庭全面开展“法官村官双向交流”活动,开设“新时代村官法治讲坛”,切实为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交流会上,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省高院民一庭举行了“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共同创建签约仪式,全省各“实践基地”交流了服务乡村振兴主要做法和工作开展情况。(何 薇 沈林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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