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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ST安控拟被行政处罚,维权征集启动
来源:银柿财经     时间:2023-04-07 10:40:34

4月6日,*ST安控(300370.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中显示,*ST安控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即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四川证监局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关于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ST安控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金额为540.58万元、应收深圳标盛金额为1080.97万元。*ST安控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公司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万元、308.91万元,不符合规定。

关于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情况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ST安控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亿元。*ST安控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符合规定。


【资料图】

2021年4月23日,*ST安控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万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万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

四川证监局认为,*ST安控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ST安控主营业务聚焦于自动化、工控安全、智能制造等领域产品技术核心能力和场景应用能力的提升,重点关注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和行业应用实践的结合,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三大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安控300370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2日中午收盘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2日收盘时仍持股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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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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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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