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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系统性风险增加
来源:用益信托网     时间:2022-12-22 08:34:07

我国信托业风险积压的原因众多,主要集中在历史、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三个层面。其中内部管理层面表现有期限结构不匹配、业务集中度高(趋同)、金融市场与信托间关联程度增加(共同暴露、连锁反应)等,即大部分原因归纳表现为信托公司同质化经营程度的加深。从信托公司同质化表征和特点描述的角度进行判定,信托公司在经营理念、产品服务定位、管理模式、发展战略等方面高度趋同定义为信托公司经营同质化。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行业都存在同质化经营的状态,但是不同行业之间的同质化水平却不尽相同。由此可见,影响与决定某一行业经营同质化程度的要素众多且不同。除了经历过的混业经营、银信合作、房地产信托业务发展等历史沿革问题,信托公司自身也存在效仿其他公司成功经营战略、营销手段、产品服务等行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主要客户集中于大型国有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领域客户的支持相对不足等问题,阻碍信托业差异化发展进程,引发信托业同质化经营风险。

信托同质化经营风险表现


(资料图)

1.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信托公司作为盈利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面临相同的宏观、微观、监管等多种现实条件,难免在相似或相同的、具有更多获利可能性、更低风险的金融资产上进行集中配置。与此同时,我国信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未找到适合自己差异化发展和可持续积累的优势特点,没能依此构筑护城河功能的长期发展战略,而是习惯于向行业内标杆学习,跟风进行业务投资,缺乏坚持自我发展战略定力,最终导致经营过度同质化,系统内金融资源配置结构高度雷同且不合理。

就我国信托公司金融资源配置的地区分布而言,东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地区是信托公司的金融服务核心,而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供应明显匮乏;就信托公司资源配置领域而言,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投资等领域是信托金融服务主要集中配置对象,而对中小微企业、环保节能项目、创业创新等领域的投入严重不够;就信托公司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而言,金融资源“空转套利”“层层嵌套”“过度杠杆”和错配现象逐渐凸显,金融体系中的部分金融资源被分配到某些低效甚至无效的生产部门,违背了其金融资源需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

2.信托业系统性风险增加

理论上,顺应周期的金融体系内天然地容易生成风险,导致体系脆弱与不稳定。创新金融工具如杠杆、衍生品等的加持,使得风险在金融体系内被放大。信托等金融机构之间的时间或者空间连接,既共同暴露又导致系统内金融风险具有“广泛性”“外溢性”等特征。所以,当某一家信托公司遭受外部冲击引发风险爆发时,风险则可能蔓延扩散到整个信托业系统,引发信托业系统性风险。

信托公司作为资金融通的重要枢纽之一,首先大多信托公司持有相似或相同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并且金融业务产品周期存在高度的统一性;其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通过同业存放、非标等业务相互交错持有,机构之间直接业务往来;最后,由于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拥有相同的客户开发、维持理念和服务内容,导致其争相获取风险较低的政府性项目和国企客户,客户结构相似,经营服务模式内容雷同,服务周期一致。

现实生活中的商品生产同质化,例如商品设计、技术、性能功效等各方面的趋同,从产业经济学角度看,会导致愈演愈烈的商品市场竞争,同时促进规模经济和产业形成,然后出现产能过剩。若相似的同质化经营发生于金融系统,则容易点爆和加深系统性风险。当经济上行时,信托经营同质化会加剧信托业市场不合理的恶性竞争,加速信托业市场泡沫膨胀。当经济下行时,信托同质化经营使得风险通过同业业务往来、相似投资策略等共同暴露在系统内大面积传染,金融市场因危机讯号的传播发生恐慌,市场波动升级,市场流动性丧失,资产价格随即下滑。如此,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间直接和间接业务往来的交错复杂、循环往复网络结构和类似资产配置等经营同质化导致系统风险在时空维度上的积聚。如下图所示:

我国信托业经营同质化问题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同质性过度,则必然导致微观信托公司个体间的不良竞争,同时风险更易在个体间、个体与系统间扩散传播。迫切需要控制信托行业经营同质化程度,以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于未然。

信托同质化经营风险防范

差异化发展是我国信托公司战胜激烈市场竞争的有效武器,是必备的生存技巧,是促进信托业不断前进发展的原动力,是信托公司企业战略研究内核。信托公司需要设定具有可执行路径的差异化发展战略,以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所属细分市场和具体市场定位。

因此,信托公司需要在准确分析拥有的资源禀赋条件和优势基础上,一是精准划分市场,寻找市场机会以实现科学的市场定位,并围绕定位大力提升业务线的整合能力和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能力,以求保持差异化发展。二是设置合理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并深化组织结构改革,使得绩效考核机制起到引导促进各地办公室朝着公司既定目标全速前进的灯塔作用。三是在信托公司具有几乎一致的业务属性,从而系统内机构间很难设立差异性,任何个体在金融产品或是经营策略的良好创新,都容易在短期内被其他个体效仿的残酷现实中,最需要加强品牌意识。因为,某一家信托公司的品牌只有在长期经营中,由企业孕育的企业文化内涵和树立的社会形象共同形成,其他信托公司无法轻易模仿。如今,随着高新技术逐渐发展,信息逐渐透明化,信托公司不得不认可自我品牌的经营是面对未来金融市场竞争的最有力武器。就对维持存续客户的影响力而言,品牌必然超过价格,所以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品牌来提高客户忠诚度,以降低其业务成本,并有效应对价格战。最后,我国各家信托公司发源于不同省份区域,应该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地域资源,结合各地的文化习俗与经济发展特色,开发出适合本地社会经济情形的金融服务产品,形成自我特色的信托公司品牌。

作者:杨 洋 来源:大 业 信 托

责任编辑: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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