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利率债和信用债的区别是什么?
(资料图)
利率债,通俗而言,是由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上银基金表示,利率债具体包括四类:一是由财政部发行的国债;二是由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开行、农发行和进出口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三是由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即地方债;四是人民银行发行的中央票据。
上银基金表示,由于利率债的发行人都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政府信用背书,基本可以认为信用风险较低。上银基金表示,影响利率债价格涨跌的主要因素是市场利率变动,宏观经济状况、通货膨胀水平、货币政策等也会对市场利率产生影响。
与利率债对应的是信用债,上银基金表示,信用债的细分品种很多,目前发行规模相对较大的有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等,它们被统称为信用债。上银基金表示,信用债是政府之外的企业发行的债券,信用风险相对更高,若企业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债务,那么它发行的债券,利息和本金就可能无法兑付。不过,上银基金表示,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通常是正相关的,信用债的预期收益率一般会比利率债高。为了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在日常研究过程中,上银基金会特别重视对信用债的风险把控,建立不同行业的企业信用分析框架,对企业做详尽分析以及持续跟踪、实地调研。
总体而言,上银基金表示,利率债有政府信用背书,违约风险较低,相应的利率债基金不容易出现违约风险;信用债目前主要风险在于违约风险,预期收益率相对更高。
上银基金:可转债是什么?
可转债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其本身是债券,每张债券的票面价是100元,可以到期还本付息,上银基金表示,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附带转股权,即可转债的持有人可以选择按约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债券转化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的收益。当然,持有人也可以选择不转化成股票而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的固定收益。上银基金表示,可转债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其本质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上银基金表示,与发行普通公司债相比,可转债更受上市公司青睐,因为可转债的转股设计,降低了债券的发行成本(可转债的发行利率仅为1%—2%左右),而且可转债的表现与正股表现深度关联。
上银基金表示,可转债有一些和债券、股票都不同的特殊条款:
(1)转股权,即可转债券转换为正股股份的权利。可转债转换为正股需要支付的价格为转股价,在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里,转股价事先约定。
一张可转债转股的数量=债券面值/转股价格。上银基金表示,可转债转化成股票时,含有转股价值的概念。转股价值就是可转债转化成股票的价值。
转股价值=债券面值/转股价格*正股价=一张可转债转股的数量*正股价
上银基金举例:A转债的面值是100元,约定的转股价格是10元,正股的价格当前为12元,则A转债的转股数为100/10=10股,其转股价值为10*12=120元。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的表现与正股的关联性较高,一般用转股溢价率衡量可转债的股性,该指标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转股价值的溢价水平。
转股溢价率=(可转债价格-转股价值)/转股价值*100%
如上述转债的市场价格为130元,则其转股溢价率为:
(130-120)/120*100%=8.3%。
上银基金表示,一般而言,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较高时,正股股性较一般,同时也要注意转股溢价率过高带来的投资风险。
(2)回售条款,该条款是一种投资者保护条款。上银基金表示,当正股股价不断下跌,大幅低于可转债转股价时,投资者不会愿意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这时就有权力将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3)赎回条款,该条款是保护发行人的条款。上银基金表示,当正股的股价连续多日高于转股价时,发行人(上市公司)有权向投资者强制赎回未转股的债券,并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给投资者还本付息。强赎条款目的是促使投资者加速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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