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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项违规减持行为,金科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浙江新闻     时间:2022-12-05 19:28:44

12月5日,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公告称,因减持股份未预先披露、限售期减持、超比例减持等违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资料图】

来源:公司公告

减持股份未预先披露

监管函指出,金科股份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被强制平仓金科股份397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减持金额合计8641.16万元,但金科控股未按规定在首次减持金科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限售期减持股份

2022年2月9日,金科股份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金科控股、黄红云与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红星家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生效,合计持有金科股份比例增加至29.3655%。

而金科股份于2022年11月19日及11月30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金科控股和黄红云所持有的部分金科股份股票于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28日被强制平仓,减持数量合计9215.36万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1.73%,减持金额合计1.89亿元。

深交所指出,金科控股和黄红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超比例减持

监管函显示,金科控股、黄红云与广东弘敏于2022年5月18日至1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金科股份5.27%的股份,持股比例从29.37%降至24.10%。其中,金科控股在2022年11月15日至16日减持金科股份0.43%的股份。

深交所指出,金科控股在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科股份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希望金科控股和黄红云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金科股份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钢材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等,现在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标牌设计制作、物资销售和租赁等三类业务。

业绩方面,金科股份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34.15亿元,同比下降31.83%;实现归母净利润-42.83亿元,同比下降1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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