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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违规,ST澄星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纪律处分
来源:银柿财经     时间:2022-11-09 15:45:27

11月8日,ST澄星(600078.SH)发布公告称,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不准确三项违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来源:ST澄星公告

一是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料图)

2020年度资金占用情况:一是通过绿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澄化工”)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0.47亿元,相应利息0.36亿元,合计30.83亿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7%。截至2020年度末,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15亿元。

二是直接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07亿元,相应利息0.17亿元,合计7.24亿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截至2020年度末,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1.5亿元。

综上,2020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37.54亿元,产生利息0.53亿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21.78亿元。

2021年度资金占用情况:2021年1~4月,公司及子公司经原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安排,将黄磷出售给云南东平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东平”)。但因澄星集团结欠云南东平大量款项,云南东平未向公司支付上述货款,合计金额约2.29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上述资金往来被年审会计师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末,上述2.29亿元未归还至公司,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才由浙江耀宁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归还。

二是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2年3月16日,公司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公司需于2021年第三季度确认补缴基本电费和系统备用费7157.49万元,并因此调增应付账款6334.06万元,占更正后应付账款科目的11.31%,调减净利润2961.17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科目的46.78%。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因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未按规定计提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约1.31亿元,造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少计应付账款1.31亿元,占更正后应付账款科目的19.01%;少计营业成本1.31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成本科目的4.55%;多计归母净利润0.85亿元,占更正后归母净利润科目绝对值的3.69%。

三是业绩预告不准确。

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为7920万元至11781万元。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同日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2021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2475万元,发生盈亏方向性变化,前期业绩预告不准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实控人李兴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兴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原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江永康、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国忠、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花伟云、时任董事会秘书韦莉予以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ST澄星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磷酸、磷酸盐、黄磷等。

业绩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6.51亿元,同比增长46.54%;实现归母净利润5.14亿元,同比增长4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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