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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因其财务资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经查,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8 月,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为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特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其中,为北斗智联提供两笔各2,825万元的借款,为远特科技提供两笔分别为3,390万元、10,000万元的借款,部分借款存在到期后继续展期的情形。北斗智联和远特科技为北斗星通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远特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前述财务资助在首次发生和展期时,北斗星通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有关规定,故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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