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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刘文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刘文彦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向客户推介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该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九项、第二十七条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刘文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大连证监局也指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对上述员工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营业部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加强对员工的警示教育,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天眼查显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10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总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广发证券(000776.SZ)。
官网显示,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业绩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75.15亿元,同比下降34.82%;实现归母净利润52.34亿元,同比下降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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