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江苏省财政厅召开民生协调机制工作会 促进民生保障协调
来源:江苏经济报     时间:2022-08-09 09:21:15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省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视频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决策,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乐夫,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荣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李建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国际环境复杂严峻、疫情变化远超预期、“三重压力”交织叠加的局面,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着力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民生领域各项指标持续改善,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为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全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民生保障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民生供给在一些领域还不够充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提升民生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民生保障协调、高效、可持续。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民生保障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民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各地要扎实推进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重点工作落实,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要加快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领导机构,加强对民生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执行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认真落实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要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严格落实“事前沟通、事后报备”要求,不断增强民生政策措施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要落实好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范履行民生支出责任,确保各级预算按支出责任足额保障到位。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制定民生支出政策,立足“基本民生”和“基础标准”,切实加强对教育、医疗、社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的民生兜底保障。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民生支出绩效,推动民生保障内涵式提升。要主动沟通协调,强化层级联动,增强民生事业发展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处室负责人,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在省财政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苏财宣)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