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券商公司债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变化巨大,其中不乏中型以上券商降为B类,亦有中小券商成功登顶A类。
10月7日,中证协披露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91家券商参评,较去年增加1家;其中共有23家券商评为A类,较去年减少1家;50家评为B类,较去年增加2家;18家评为C类,与去年数量相同。
10家券商评价结果较去年提升,其中提升2个类别的有1家,为获得A类评价的财通证券(601108);提升1个类别的有9家,分别为华创证券(A类)、银河证券(A类)、诚通证券(B类)、东方财富(300059)(B类)、华福证券(B类)、南京证券(601990)(B类)、上海证券(B类)、万联证券(B类)、西部证券(002673)(B类);此外有11家评价结果下滑,下滑幅度为1个类别。
23家评A类,3家成功晋级
今年获评A类的23家券商分别是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002939)、东方证券(600958)承销保荐、东吴证券(601555)、东兴证券(601198)、方正证券(601901)承销保荐、国金证券(600109)、国泰君安(601211)、国信证券(002736)、华创证券、华泰联合、开源证券、平安证券、申港证券、申万宏源(000166)、五矿证券、兴业证券(601377)、银河证券、浙商证券(601878)、中金公司、中信证券(600030)、中信建投(601066)。
上述A类券商中,3家券商评价结果较去年提升明显,分别是财通证券、华创证券、银河证券,财通证券较去年提升2个分类级别,去年评价结果为C类;华创证券、银河证券提升1个分类级别,去年均为B类。
东财等7家券商获评B类
50家B类券商中,相比去年评级结果,7家券商提升1个类别,4家下降1个类别,39家未发生变化。
相较去年,提升1个类别的7家券商分别是诚通证券、东方财富、华福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由去年的A类下降1个类别的4家券商分别是光大证券(601788)、华金证券、天风证券(601162)、中天国富。
7家券商降为C类
18家C类券商中,7家券商由B类下降1个类别而来,1家券商为今年新参评即世纪证券,10家券商未发生变化。
7家下降1个类别的C类券商分别是川财证券、东北证券(000686)、国融证券、宏信证券、华西证券(002926)、粤开证券、中山证券。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显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为C类,包括未按要求报送能力评价材料的,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项得分为0或者得分为负数的,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其他协会认为应当纳入的。
执业能力评价是强化执业质量正向激励重要方式
中证协称,本次执业能力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
根据《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情况、市场影响力、业务运行规范性、风险控制情况、市场秩序维护情况与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评价办法》于去年9月23日发布施行,其中明确,能力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存在涉及低价竞争被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约谈等情形的将被扣分。
《评级办法》重新设计能力评价指标的打分结构,分值最高的是业务能力指标。
“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满分为20分,公司债券业务能力指标满分为30分,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满分为20分,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20分,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指标满分为10分。”《评级办法》计分方法显示。
低价承销费竞争成为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满分为20分。
《评级办法》显示,证券公司因公司债券承销或受托管理业务受到刑事处罚的,每项扣10分;受到行政处罚的,每项扣8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每项扣4分;受到纪律处分的,每项扣2分;受到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每项扣1分。
风控方面,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20分。
《评级办法》载明,证券公司承销或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项目未发生违约,或发生违约但未受到处罚处分的,得20分。上一年度存在公司债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且受到处罚处分的,按处于违约状态且受到处罚处分的公司债券项目数占当年度存续公司债券项目总数的比例进行排名,每5名划分一档,排名第一档的证券公司扣20分,往后每档分别比前一档少扣1分。
中证协表示,执业能力评价是强化执业质量正向激励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协会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更好地促进证券公司履职尽责,提升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执业水平,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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