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2次会议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IPO申请进行审议,会议结果为暂缓审议。
【资料图】
据审议结果,上市委现场主要就公司三方面问题进行问询。
首先,上市委要求公司结合行业内锂电池干燥和涂布等设备主流技术、产品、毛利率及发展趋势等,说明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主要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劣势。
其次,上市委要求公司结合客户获取方式、厂家对供应商的考察期、设备安装验收程序等,说明对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建设)、江苏益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佳通)销售的收入、单价显著高于其他客户同类别产品的原因,以及签订合同当年实现收入的合理性。
最后,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合同负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和改善账龄结构的有效应对措施。
此前,我们曾发表文章《信宇人自称竞争优势明显,但产品、专利等信息或存疑问》,指出信宇人产品先进性指标、专利授权存疑,招股书或遗漏关联方,公司与客户或存关联,对销售额、关联交易、产能的披露也存疑问。
产品先进性指标存疑,公司核心技术成色如何?
招股书“技术先进性”部分显示,公司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领域,不断推出技术更领先、性能更优越的新产品;公司通过应用物理研究形成了自身核心技术体系,在产品的不断迭代和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中,公司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相应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公司称,在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支撑下,公司在锂电池干燥设备和涂布设备领域形成了三项科技成果鉴定:第一,锂离子动力电池极片高一致性制造技术与装备科研成果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该科研成果已成熟应用于公司的SDC涂布机并实现量产,增强公司涂布产品核心竞争力。第二,锂电池真空高效除水烘烤线研发科研成果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该科研成果已成熟应用于公司的烘烤线产品并实现量产,持续夯实公司在干燥设备领域的竞争优势。第三,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极片高精高效涂布技术与装备科研成果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该科研成果已成熟应用于公司的SDC涂布机并实现量产,大大增强公司涂布产品核心竞争力。
也就是说,公司列举的三项科研成果,为公司产品干燥设备、SDC涂布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此外,报告期各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信宇人的锂电池干燥设备产品取得的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1.91%、57.30%、37.13%、72.15%,锂电池涂布设备实现的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1.06%、20.74%、22.63%、14.77%,锂电池干燥设备、锂电池涂布设备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
但是,我们在前期文章中指出,公司自称各项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线体式干燥设备,其先进性表征指标温度均匀度等与某干燥设备相比或略逊一筹。
此外,公司自称在涂布领域主推的新产品SDC涂布机,行业尚无相同原理的涂布产品。而从涂布机产品指标来看,信宇人在涂布机领域的优势也主要体现在产品SDC涂布机上。
但是,招股书披露的SDC涂布机最大涂布速度、最大涂布宽度等关键产品参数,却明显高于其官网披露的相关数据,同时,公司官网披露的SDC涂布机相关参数,与招股书列示的可比公司其他类型涂布机参数相比似乎也要逊色不少。
签订合同当年便实现收入、单价偏高,公司大客户被质疑
2021年,公司中标高邮建设相关项目,公司向高邮建设销售锂电池生产前段设备,主要包括自动配料、搅拌系统、自动配料输送系统、双面挤压涂布、自动辊压分切、除湿系统,以及相应的真空集成系统等。
高邮建设也因此成为公司2021年新增客户,当年便跻身第一大客户,形成销售收入2.2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42.38%,占当期毛利比例为54.35%,占比较高,对公司2021年的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而据首轮问询回复,公司向高邮建设销售的锂电辊压设备、锂电分切设备不含税单价分别为153.98万元/台、76.11万元/台,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单价相比,价格明显偏高。
2022年,公司对江苏益佳通形成营业收入约1.88亿元,系公司当年第一大客户,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约28.13%,占当期毛利比例约57.32%。
值得关注的是,据招股书,2021年和2022年,公司新产品SDC涂布机实现营业收入9460.18万元、9592.92万元,分别主要来自于高邮建设、江苏益佳通相关订单。
就上述问题,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对高邮建设、江苏益佳通销售的收入、单价显著高于其他客户同类别产品的原因,以及签订合同当年实现收入的合理性。
在前期发表文章中,我们也指出,公司与客户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或也存关联,在此不再赘述。
应收账款逐年上升,应收账款质量堪忧
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382.46万元、11620.54万元、19193.42万元、21725.96万元,各期余额显著上升,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51%、30.84%、22.86%、24.61%,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中2-3年账龄的余额分别为1647.37万元、2968.80万元、3458.77万元、2551.57万元,3年以上账龄的余额分别为1708.44万元、1694.59万元、2245.49万元、3253.41万元,持续增长。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来看,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远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应收账款质量相对较差。
此外,据首轮问询回复,截至2022年6月,公司有5起诉讼,金额分别为3779.81万元、607.14万元、624.52万元、447.94万元、256.09万元,诉讼事由均为买卖合同纠纷,系公司起诉拖欠货款的客户,公司称已将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核销。
其中,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科技)欠公司624.52万元,据首轮问询回复,2021年11月,因龙能科技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执行,公司将龙能科技涉诉624.52万元应收账款全部核销。
但据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核销应收账款仅462.72万元、7.91万元,合计470.63万元,且“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处也未包含龙能科技。
此外,公司称已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涉诉应收账款3779.81万元全额核销,但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仅2019年核销沃特玛货款276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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