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这两天我身边误会这事儿的人还挺多,还有公号做了错误解读。先看图。
一、
事情起因是国家发改委前阵子发布了第58号令文件《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资料图)
《办法》的确提及,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
光读这些文字,的确容易造成误解。很多人立马联想到之前个人征信记录不良信息要保存5年呢。难不成《办法》一出,逾期信贷还上了,征信污点不用等5年就消除了?
不是的不是的。此“信用”非彼“信用”,此“信用信息”也非彼“征信信息”,因此此“信用修复”也非彼“征信修复”。
因为这儿是发改委管的,信用主体主要是针对企业们的,所谓失信,也是经营意义上的;那儿呢是央行管的,个人征信记录也是金融机构送报到央行那儿的,所谓失信,是信贷意义上的。
后者,没有新政,没有变化。
要说“征信修复”,除非当事人的个人征信报告真的被记录错误了,那么当然可以提交异议申请,否则,个人征信不能被修复,只能乖乖等它5年后自动消除。央妈及其多地分支已经多次对外表达,那些号称可以帮忙操作征信修复的,都是骗局,是黑灰产。嗯,请远离。
二、
那新政修复的到底是什么信用?
其实大家如果有兴趣,去一趟官方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就能一目了然,那里是可以查到各家企业的信用状况的。“愉见财经”自己经营一家小传媒公司,还是深有体会珍惜信用羽衣的重要性,比如有某家金融机构每年进行招投标时,都会审查我们从“信用中国”上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若是有瑕疵,也就无缘准入了。
企业失信行为包括哪些呢?以严重失信企业为例,就有: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之类。除了拒报、谎报统计数据外,再比如企业参与组织策划传销、出现直销违法行为、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不正当竞争之类,也都可能引起信用污点。
其实,企业在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后有权进行信用修复,并不是什么新闻,早已有之。只是近来,信用修复的流程越来越便捷,规范越来越清晰,时限得到了压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信用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也是疫后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和纾困市场主体组合拳中的一部分。毕竟不少企业出现失信行为,也有之前疫情带来不利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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