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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备案新规”)正式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截至9月7日,共有138家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其中,备案成功的企业为31家,正在备案流程中的企业107家。
上述138家备案企业中,97家拟赴港交所上市,37家拟赴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3家拟赴纽交所上市,1家拟赴瑞交所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
德恒律所合伙人董立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企业境外上市及上市后融资统一纳入备案是为了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强化境内外的监管协同性,更好建立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框架,在最小必要原则的尺度下安排备案并支持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
“进入备案常态化阶段后,监管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8日,港股方面,年内港股新上市企业38家,其中34家为境内企业。美股方面,年内已有23家中概股在美上市,首发募资总额为6.8亿美元,上市家数与首发募资额已超去年同期。
企业赴境外上市积极性高离不开政策的支持。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时表示,“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9月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美国国泰金控首席经济学家杨崇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港股及A股市场持续优化市场规则,客观上增加了对不同类型公司上市的包容性和吸引力。同时,中概股选择回归港股或者A股上市可能会有多方面考虑,包括为业务发展融资且增加股票流动性、离本土市场更近、获得更好的估值等。
在杨崇艺看来,多地上市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切实了解当地交易所的要求细节,满足不同交易所的披露要求,并且有相对合理的财务预测让资本市场接受双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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