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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亮点!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又拿来抵债,创始人家族不离不弃,福尔达创业板IPO
来源:银柿财经     时间:2023-03-10 17:38:24

日前,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向深交所提交了第二轮问询函回复。


(相关资料图)

身世坎坷,几经转手

在排队等待上会的100多家创业板IPO公司里,福尔达也许是“身世”最为跌宕起伏的一个。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为国内外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智能光电系统及汽车座舱功能件等产品,控股股东为拥有上市公司三花智控(002050.SZ)的三花控股,实控人为张道才及张亚波、张少波父子三人。

不过,张氏父子并不是福尔达最初的老板。根据招股书,福尔达成立于1995年,由龚福根、岑成元、阮国宽与逍林镇资产经营公司共同设立,龚福根持股43.18%,到了2001年龚福根持股已达到80%,此后公司长期由龚福根、龚斌父子控制。2014年10月,上市公司京威股份(002662.SZ)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福尔达100%股权,福尔达自此成为京威股份子公司,京威股份共向龚福根、龚斌父子及其控制的惠联投资(原名“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16亿股。

京威股份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收购福尔达100%股权 图源: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京威股份收购的前几年,作为福尔达创始人的龚氏家族还发生了一桩烦心事。招股书提及,龚斌之弟名叫龚挺,曾经控制着无锡邦普同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越矿业有限公司、慈溪市一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不过,招股书没提的是,龚挺曾经控制的企业还包括慈溪市福尔达通讯网络有限公司、原名“宁波福尔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宁波腾格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以上企业,连同龚挺的名字,一同出现在了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中,其父龚福根在判决书中被称为“龚某1”,其兄龚斌为“龚某2”,在公安侦查阶段有一半以上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龚挺及其父“龚某1”涉嫌诈骗。

判决书中提及,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龚挺以银行转贷、经营投资、收购公司股份、资金周转等为由,未经批准向多个单位和个人吸收存款达人民币10余亿元,并承诺按期归还本金且支付月息1.5%至7%的利息,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法院判决,被告人龚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八万元,并责令龚挺退赔相关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龚斌之弟龚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在此之前,龚挺已因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11月被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服刑期间于2014年4月18日写信给宁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称其投资企业过多、资金不足,向社会上筹集了大量资金,涉及人员复杂,并给其人身安全也带来问题,希望向公安报案。

同花顺iFinD记录显示,从2014年12月起惠联投资(原名“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不断进行股权质押,2014年12月及2015年合计质押股数达到8400万股,仅有2014年12月质押的一笔860万股在2015年4月解押,其余均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解押。

到了2018年,福尔达又被当作抵债的资产赔给了三花控股。招股书提及,京威股份“16 京威01”债券于2018年7月9日回售,涉及近15亿元资金需求,京威股份与三花控股签署协议,将持有的福尔达100%股权质押给三花控股取得借款15.38亿元过桥资金。而后又因短时间内难以偿还,京威股份干脆将福尔达转让给了三花控股。

2022年6月29日,福尔达的IPO申请获得深交所创业板受理,拟募资金额11.91亿元。

创始人家族“不离不弃”,与供应商关联匪浅

尽管公司几经转手,但创始人龚氏家族始终对福尔达“不离不弃”。三花控股在受让了京威股份所持的福尔达股权后,还与创始人控制的惠联投资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期限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委托管理费1.5亿元。

而后在2019年,由于经营业绩“与约定的考核值相去甚远”,双方解除了委托协议,并返还了管理费。龚斌向三花控股借款5.83亿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将所取得的35%股权质押给了三花控股,后经协商,三花控股于2023年2月解除了龚斌股份质押担保。截至目前,招股书显示,龚斌个人持有福尔达30.13%的股份,其表兄弟岑仲达持股0.51%。

龚斌借款受让股权后,重新成为了福尔达的总经理,直到在2021年12月因受到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而辞职。不过,其表兄弟岑仲达报告期内一直担任福尔达的副总经理,且前五大供应商之一慈溪市和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力电子”)受岑仲达控制。和力电子在2019年及2020年为福尔达前五大供应商之一,采购金额分别为5363.73万元与5023.72万元,而福尔达对和力电子的采购额占其收入比例约为60%~90%。

和力电子在招股书中被作为公司关联方披露,但与龚氏家族同样关系匪浅的华阳电子却被认定为非关联方。天眼查显示,华阳电子持股30%的监事叶青松,同时持有福智易车联网(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智易”)8.49%的股份,而福尔达创始人龚福根在福智易担任董事。根据企业变更记录,在2022年12月之前,龚福根控制的惠联投资都是福智易的股东。

根据招股书,华阳电子在2019年与2021年都进入了前五大供应商之列,福尔达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5423.04万元与5118.82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4%。首轮问询函提及,福尔达对华阳电子的采购额占其收入比例约为76%~90%。

招股书显示,福尔达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48亿元、22.40亿元、24.36亿元与14.09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4亿元、1.48亿元、1.87亿元与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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