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万物遵循着诸多原理,家族信托也应当遵循一些最基本的逻辑,学习了解并懂得这些逻辑,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家族信托的可能性与意义。
守住合规性的底线,把握价值性的边界
【资料图】
从某种意义上讲,家族财富管理就是战胜“时间”与“人性”的过程,战胜的是家族内部与外部持续变化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如果以家族信托作为实现路径,首先考虑的一定是信托的安全,“坚固”才能防止被“风浪”掀翻。这就涉及到家族信托的合规性与价值性问题。
“合规性”指的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行业的规范”等,是设计家族信托不可逾越的规矩。只有合规才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实现信托的结构效果或税务效果,这一点不难理解。通过合规性的把握确定的应该是家族信托的最大“边界”。
“价值性”指的是符合法律精神与社会价值,帮助我们把握未来变化的方向和趋势。只有符合社会价值的事物才可能得到社会的长久认可与尊重。我们做的事情都应当符合社会的普遍价值判断,而且这个价值判断在不同的时代是有所变化的,从长远来看社会的普遍价值判断将决定法律的走向。也就是说,符合社会价值性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安全”。
在家族信托的设计中,“规矩”和“价值”二者同样重要。有可能被击穿的永远不是信托制度,而是逾越了特定“规矩与价值”的某一个信托,这个逻辑适用于各类信托。
而家族信托要做到“合规”需要重视以下可能存在的隐患:
(1)诉求之间的冲突。比如既要安全又要控制,这种冲突在信托种类选择不当或安排不周的情形下,不合规是大概率事件。
(2)技术能力的限制。比如国内一些机构在帮助家族设立FGT(Foreign Grantor Trust,外国财产授予人信托)时,对监察人权利的安排很可能导致其被认定为“Owner”,这极有可能导致信托税务效果的丧失。
(3)规则意识的缺失。比如“为实现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独立性,委托人不得享有任意能够将部分或全部信托财产分配给自己的权利,否则该部分或全部信托财产可以被用于向委托人的债权人清偿债务,无论债务产生于信托成立之前还是之后”,这一国际家族信托实践中通用的规则被很多家族信托突破了。
此外,家族信托的“创新”一定要遵循家族信托的“价值性”。信托制度确立以来,基本精神、价值判断和社会评价本身是明确的,甚至有大量的成熟实践经验供大家参考。
在“合规性”与“价值性”中,“合规是底线,价值是实线”。
合规性这一条线应当是“底线”,真正的家族信托边界并不应当在这里,而要与这条边界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价值性所确定的“边界”才是一条“实线”,这才是家族信托构建与运行过程中应当真正把握的边界。以合规性为“底线”,以价值性为“边界”,是解决家族信托安全的核心。
作者: 来源:西 部 信 托责任编辑:T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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