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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发布的南银罚决字〔2023〕16号罚单显示,江西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投诉数据错报;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办理货币收付业务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决定对江西乐安农商行罚款69.2万元并作出警告。
同日,江西省分行发布的南银罚决字〔2023〕21号罚单显示,江西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发现假币未收缴;未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决定对江西鄱阳农商行罚款68.71万元并作出警告。
江西省分行发布的饶银罚决字〔2023〕1号罚单显示,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投诉数据错报、漏报;未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金融消保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的违法违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决定对江西德兴农商行罚款86.7万元并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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