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3日晚间,ST新研(300159.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据警示函显示,新疆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4月份至10月份期间,ST新研控股子公司明日宇航诉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308.28万元、7327.62万元,诉四川中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航兴盛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848.1万元、5718.89万元,4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02亿元。上述事项ST新研迟至2022年12月5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新研和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的方德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ST新研和方德松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ST新研表示,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教训,督促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同花顺数据显示,ST新研公司全称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公司是专业从事农牧机械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此外,据其此前公告显示,2022年4月份,新研股份由于2019年-202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研股份”变更为“ST新研”。
值得一提的是,ST新研前不久刚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其曾在1月18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内容显示,此前因新研股份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ST新研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作为ST新研的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ST新研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ST新研被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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