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让与百亿量化天演资本相关的一起劳动纠纷浮出水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一份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作为天演资本前首席人力资源官的李某,被公司于2020年解约,理由是存在多项失职。但李某则认为失职原因是“两个股东有争议并抢夺公章,公章在股东手里,所以员工签字后没有加盖公司公章”。
随后,李某通过法律手段追讨绩效奖金、自营份额奖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演资本需支付李某奖金、赔偿金等合计逾80万元。
天演资本与前员工的“纠纷”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天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演资本成立于2014年8月,为百亿级量化私募,该公司由两名自然人直接持股,其中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谢晓阳持股80%,监事张森持股20%。
根据民事判决书中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李某2014年9月与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2017年7月、2020年7月两次续约,担任公司高级经理。
2020年10月,天演资本向李某发出通知,决定当年11月16日起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李某于2020年11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天演资本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一系列补偿。经仲裁,裁决对李某的请求均不予支持。李某不服,遂向一审法院提出起诉。
在二审(终审)中,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在二审判决中,维持一审民事判决;同时要求天演资本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另外支付李某2018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39532元。与一审时判决的支付金额合计,需共计支付总金额80万余元。
两股东抢夺公章?
引起市场关注的是,这份民事判决书还牵扯出了疑似两大股东内斗、抢夺公章的往事。
根据天演资本所称,李某作为首席人力资源官,存在多项失职:13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劳动合同未盖章,使公司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没有为留学生及时调整社保基数及其他落户手续,相关员工未能及时办理落户;工作中沟通方式存在诸多问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被客户投诉等。且在2019年11月天演资本就调整了李某的工作,工作职责去除了产品运营,仅负责人力资源、财务行政。因此,天演资本认为,李某不能胜任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不过,李某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李某称,2020年7月22日前是由其负责签署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当日天演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向其发出微信,明确要求其只要做“三件事”,即新办公室投入使用,协助业务部门补足人力缺口和公司的税务筹划。2020年7月22日前到期的劳动合同,李某已经让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补盖章”列表中的劳动合同确实没有加盖公章,这是因当时天演资本两个股东有争议并抢夺公章,公章在股东手里,所以员工签字后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但员工都签字了。
李某给出的证据是其2020年9月17日与天演资本法定代表人谢某的微信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向谢某表示“去年(注:2019年)年底你让我交出公司印章的时候说,我不是公司股东,更信任股东,现在我正常用个印都这么困难,公司是对我申请用印也有意见吗?”谢某回复“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就质问我?”
对此,一审法院认定,当时李某确实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使用公章,且公章的使用确实存在相关障碍,天演资本以此认定李某不能胜任工作,显然不当。二审法院表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无误,予以确认。
不过,记者采访天演资本人士获悉,天演资本两位股东创业以来也极少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甚至两位股东住所相隔只有20米,“从天演OA流程的截图可以了解到天演对公章正常使用有明确的制度规范,用印需遵循公司审核流程,由此也说明了‘抢公章、内部矛盾说法’不实。”
作者: 来源:综合其他媒体责任编辑:ll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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