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网站公布了多份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对象包括中银证券(601696.SH)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以及该营业部的两名从业人员。
2023年7月,河北证监局对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营业部存在四项违规问题:一是对员工自2016年开始在秦皇岛地区展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规开展业务,且造成客户损失;二是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三是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四是个别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基金,中后台员工领取基金产品销售提成,未做到与业务岗位相分离。
此外,张彬、曹春辉二人自2016年在该营业部从业以来,均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同时,曹春辉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于2022年6月向客户销售基金。
对此,河北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张彬、曹春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积极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要求张彬、曹春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从业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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