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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游族网络子公司拿下第三款《三体》游戏开发权,并约定首款游戏分成7%
来源:银柿财经     时间:2023-06-02 19:53:01


(资料图)

6月2日收盘,游族网络(002174.SZ)发布《关于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与《三体》第三款游戏开发权,根据公告,原合同中的并敲定第一款游戏的分成比例为7%。

早在2020年6月17日,游族网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游族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互娱”)与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体宇宙”)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三体宇宙将系列小说《三体》(含小说《三体》《三体II:黑暗森林》《三体III:死神永生》)在授权范围内用于游戏开发、发行、改编以及衍生产品等权利授予游族互娱。

根据原合同,游族互娱拥有三款《三体》游戏的授权。第一款是基于Unity开发的跨平台游戏,第二款基于UE5开发的跨平台游戏,第三款还处于早期预立项阶段。

近日,游族互娱与三体宇宙就原合同中约定的第三款游戏的开发事宜、分成比例进行了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原合同约定,三体宇宙与游族互娱就本协议项下第三款游戏的开发事宜已达成初步意向,游族互娱向三体宇宙支付意向金五百万元。本次补充协议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基于《我的三体》系列动画连续剧(包括《我的三体之罗辑传》第3集至第11集,《我的三体之章北海传》第1集至第9集,以及其他本协议签订后开发制作的《我的三体》系列动画作品,但不包含《我的三体》《我的三体之罗辑传》第1-2集)开发的游戏,即为原合同中约定的“第三款游戏”,原合同中的意向金用于全额抵扣本款约定的预付分成款。被许可人无需再向许可人支付预付分成款。

原合同约定,游族互娱基于原合同条款1.1.1项授权开发的游戏而取得的游戏总流水,应当按照如下公式向三体宇宙支付月度分成1:许可人月度分成1=游戏当月总流水*[X]%,X应大于等于6,且小于等于15,基于被许可人使用授权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在前述范围内书面约定。补充协议确认,对于原合同第1.1.1条中所约定“两款游戏”中的第一款游戏,X等于7。即该第一款游戏的许可人月度分成1=游戏当月总流水*7%。

银柿财经注意到,在4月28日游族网络发布财报之际,CEO陈芳在一封致最高优先级投资者的公开信中称,两款三体IP产品在一季度通过了GR节点(特指公司游戏研发进度中的重要节点)。“如无意外,明年这个时候,首款三体游戏就将正式上线,而今年的“616少年节”,也将会随同我们五大工作室的在研新品共同与玩家见面。”陈芳说道。

在此前5月7日的调研活动上,游族网络亦表示,将在“616少年节”上向用户公布更多《三体》游戏的进展和信息。时间线上,第一款《三体》游戏预期将会在明年上半年和其中一款影视作品同期上线,并与对应的影视产品进行联动。

游族网络在《三体》系列IP的游戏开发上再下一城,市场对此的期许很高。不过,从股权角度来看,游族网络与三体宇宙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公司已不止一次公开表示,自己与拥有《三体》版权的三体宇宙只是兄弟公司,双方并无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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