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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多则自律处分信息公告,涉青岛银行(002948.SZ)、郑州银行(002936.SZ)、江西银行(01916.HK)等多家银行。
其中关于青岛银行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青岛银行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
交易商协会认为,青岛银行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且部分交易通过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鉴于其存在一定减轻情节,决定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郑州银行和江西银行同样因为“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而被交易商协会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全面整改。
交易商协会指出,郑州银行、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
除了上述三家上市银行,大连银行也因业务违规被点名。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大连银行通过做市业务方式,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代持利率债活跃券,且规模较大。交易商协会认为相关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内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发生。根据相关自律规定,决定对大连银行予以严重警告,并要求全面整改。
交易商协会表示,做市商作为银行间市场基石机构,承担着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重要作用,应切实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稳健展业,“真做市、做真市”。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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