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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29 15:07:10


【资料图】

一、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意思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四要素是如下意思:

1.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逼取证言的目的;

2.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3.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

暴力取证罪的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对暴力取证罪处罚判刑如下:

1.司法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

暴力取证罪的情形

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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