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监局出台政策,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患者凭医院处方到开通了门诊统筹的药店买药,也可以像在医院普通门诊看病购药一样获得报销。
▲6月28日,居民在药店购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药店应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
定点零售药店遍布小区周边、商业广场、工业园区等地,市民购药十分方便。三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并支持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国家平台采购药品,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部门还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后,各地医保部门将通过官网、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逐步将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医保药品价格等信息予以公开。
报销标准跟在基层医院买药一样
按广西现行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以职工医保为例,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累计达到600元以上的部分,可按60%、55%、50%的比例获报销,其中退休人员分别上浮5%。
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后,报销比例按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政策执行。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小A凭医院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也按规定计入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基金支付限额。如果他今年已累计发生医保合规门诊医疗费用600元,他再凭医院处方在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200元,就可以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买药一样,按60%的比例获报销120元。
在结算时,小A只要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可以直接结算,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购药费用。
广西将加快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
有15年连锁药店管理从业经验的蔡双表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既方便了居民就医购药,也给药店增加了客流量。因此,药品零售行业对该政策普遍持欢迎和期待的态度。
蔡双还说,政策规定了报销时的支付标准,但未规定零售价格,药店零售药品的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现在零售药店竞争激烈,购药者也会比较不同渠道的价格作出理性选择,零售药店给药品定什么价要先掂量掂量,最终会调节到一个合理的区间。她所在的公司已在积极对接,为政策落地做准备。
目前,有关部门也在加快建设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以实现处方信息流转、医保药师签章认证、处方验真等功能,籍此进一步便利居民购药和结算。
1.医保支付标准:
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项目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基准。在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由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支付标准以外的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2.参保人可以选择配送:
参保人员通过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选择自取和药店配送两种方式购药,但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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