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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讯: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大幅调减多期归母净利润,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2年2月15日、2022年7月14日,盈方微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盈方微就相关财务费用确认和前期成本转回事项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减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9,232.87元、3,848,054.79元、5,338,968.49元、8,463,416.58元。
盈方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盈方微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衔接:
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规则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本规则第(1)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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