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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晚间,天海防务(300008.SZ)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14日,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泰船重工将370万元划转至天海防务持股8%的钦实泰州公司,钦实泰州当日将款项用于对外支付。2022年1月20日至21日,钦实泰州陆续将370万元归还泰船重工。
上海监管局认为,钦实泰州为天海防务实际控制人何旭东间接控制的企业,泰船重工上述将资金拆借给钦实泰州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同时,上述事件反映出天海防务存在子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公司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天海防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天海防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后续根据相关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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