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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的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近日,石阡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和解,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又化解了相邻两家长期为边界争吵的矛盾,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石某海与石某俊系邻里关系,石某海家住坎上,石某俊家住坎下,双方因边界堡坎原因发生纠纷长达多年。石某俊对相邻的坎进行开挖,导致堡坎垮塌,影响原告偏房宅基地的稳定。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为使自己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石某海无奈之下遂向石阡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石某俊停止开挖边界坎,石某海对边界坎堆砌挡墙。判决生效后石某俊未履行,原告向石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石某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和相邻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多次上门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并告知石某俊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尽管执行法官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做动员工作,但石某俊依然我行我素,对生效判决文书置之不理。
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的实际情况,为避免矛盾激化,确保案件稳妥执结,事先对案件执行过程中潜在风险进行评估。6月15日,石阡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一行赶赴青阳乡大坝村执行现场,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到场监督执行。
为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石阡法院成立执行工作化解工作小组,并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及乡政府干部参与调解,通过耐心的法律宣传,最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监督双方按和解协议将相邻处的堡坎砌完,这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白春霞
编辑 葛永智
二审 杨聪
三审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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