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招股书(上会稿)显示,罗才华与何进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二人直接持有公司56.44%与17.64%的股份;同时,二人通过赣州博怀间接持有公司4.04%的股份,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78.12%的股份表决权。二人合计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超过公司股份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罗才华先生和何进女士曾为夫妻关系,二人已于2019年7月解除婚姻关系。
宏工科技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陈才泉,花少军。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 李振华,张娟。
【资料图】
图片来源;深交所·项目动态
中信证券信披存笔误、数据统计、表格公式引用等16项信披调整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陈才泉,花少军、内核组是否勤勉尽责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问题七“关于信息披露质量”显示:
发行人问询回复及招股书中存在多处信息披露不一致情形。
例如,招股书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费用分别为661.21万元、1,264.67万元和7,012.67万元”,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年售后服务费分别为661.21万元、1,264.67万元及6,990.55万元”。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相关内核质控部门全面复核申报文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需更正事项,请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申报文件质量。
一、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对信息披露瑕疵进行纠正,其他需要更正事项说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全面自查了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信息披露瑕疵,需要更正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制图:富凯IPO财经
数据来源:宏工科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相关质控内核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及历次问询回复前后不一致、数据计算及统计不准确的内容进行全面复核,具体包括:
1、将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引用数据的来源资料逐一进行比对,确认相关数据引用是否准确;2、对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中表格逐一复核,确认表格数据引用和相关数据计算及统计是否准确,数据统计口径是否一致、准确;3、对招股说明书及历次问询回复涉及的员工统计数据与发行人花名册核对,确认相关数据统计及计算是否准确;4、通读招股说明书及历次问询回复等申报材料,确认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数据统计口径是否一致、准确。
保荐人会同发行人对因笔误、计算错误、表述不准确等形成的信息披露瑕疵进行了纠正,以楷体加粗的形式修改到招股说明书及历次问询回复中。
本次根据复核结果修订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不会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了避免申报材料中再次出现上述数据不一致、数据计算统计错误的情形,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荐机构将加强对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的复核工作,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2022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第三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应当成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市保荐书、发表专项保荐意见以及验证招股说明书的基础。工作底稿是评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业务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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