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影视剧“启发”走上制作冰毒之路
陕西莲湖警方打掉一特大制贩吸毒团伙
□ 本报记者 郑剑峰
□ 本报通讯员 吴 梅
“谁能制出冰毒才算牛。”观看某国外制毒影视剧时,里面的一句台词在犯罪嫌疑人韩某心里打下烙印,也让他打定主意成为这样的“牛人”。
历时3年,通过自学,韩某成功制作出了冰毒,并且与表弟杜某某等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制毒、贩毒、吸毒链条,将自己推向毒品犯罪的深渊。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通过采访办案民警,了解了这起涵盖制毒、贩毒、吸毒三个环节,团伙层级多达五级的毒品大案的来龙去脉。
毒品大案显露端倪
2021年5月,莲湖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兴平籍吸贩毒团伙在西安市活动,随即成立了由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派出所等组成的专案组,田某某和王某某进入了专案组的视野。
同年6月19日,田某某和王某某进入西咸新区内一家商砼厂的办公楼。不久之后,一阵“咕嘟嘟”的类似水烟袋的声音响起。
房间内摆放着冰壶(吸毒用的器皿),两人正在“吞云吐雾”。原来,两人约好了地方谈事情,顺便“溜个冰”。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派出所民警李夏嘟告诉记者,“溜冰”是吸食冰毒人员的术语。“溜冰”的常见方式有口服、注射、冰壶烫吸等。
随后,专案组民警在西安市某小区将田某某和王某某二人抓获,立即进行了讯问。据该二人供述,他们4天前在兴平市西南巷口从一个代号叫水牛的毒贩处分两次购买了冰毒,一共花了1100元。
田某某二人提到的毒贩水牛,为办案民警提供了一条新的贩毒线索。专案组随即围绕水牛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制贩毒链浮出水面
“抓捕水牛翟某某。”2021年6月21日下午,专案组驱车赶往兴平,将翟某某抓获,但他并不承认贩卖毒品。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停滞。
“如果贩卖毒品,就一定会有金钱交易,转账记录上可能会有线索。”转换思路后,民警发现自2021年3月份开始,翟某某与一个网名为“东溪”的人有多笔可疑转账记录,而“东溪”就是杨某某,绰号眼镜。
民警通过上下线的供述,结合转账记录,判断翟某某以每克600元的价格从杨某某处进货,再以1100元的价格出货。
当天下午,杨某某在其租住房中落网,在场还有另外一名男子杜某某。
在讯问过程中,杨某某不仅交代了从杜某某处进货的事实,还向专案组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杜某某提供的毒品系熟人制作。
“警方在杜某某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一条可疑留言‘货正在晾,还没干’。”莲湖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姚俊强介绍说,调取通话记录后,发现他与同一个手机号码频繁通话,该号码机主为韩某。
民警敏锐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吸贩毒案件,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制贩毒链条。很快,幕后制毒人员韩某落网。警方梳理出一个涵盖制毒、贩毒、吸毒三个环节,层级划分多达五级的涉毒团伙。
据警方介绍,在这个案子中,制贩毒链条上的五个层级分别是:制毒者(韩某)-大宗贩卖者(杜某某)-分销者(杨某某)-零包贩卖者(翟某某)-吸毒者(田某某和王某某)。
这是一个由发小、老乡和远亲组建而成的涉毒网络。杜某某是韩某的表弟,作为大宗贩卖者,扮演了代理商的角色。杨某某是杜某某老乡,拿货价格是每克450元,杜某某和他单线联系。杨某某又发展了自己的下线翟某某,翟某某的提货价涨到每克600元。翟某某自己以贩养吸,又以每克1100元的价格零售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
影视剧激起制毒心
韩某到案后,起初并不配合调查。
“对他的第一次审讯,让我们印象特别深。我们连续问了13个问题,他都沉默不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那是一场拉锯战,通过政策攻心、晓以利害,韩某才承认制毒、贩毒。
当晚,专案组对韩某制毒窝点依法搜查,缴获各类成品、半成品疑似毒品10余千克、制毒原料20余种,查获制毒设备、仪器10余台。
韩某今年36岁,话不多,看起来忠厚老实。他大学时读的是计算机专业,自称是狂热的化学爱好者。2018年韩某看了一部国外关于制毒的影视剧,剧里的情节让他头脑发热,产生了制作冰毒的念头。
为制作出冰毒,2018年10月,韩某只身一人来到兴平市一个小村庄,租住当地的一户民宅。院子乍一看很普通,其中一半搭了一个棚子,用塑料布封顶,棚子里有简易操作台、冰箱、冰柜,以及摆满瓶瓶罐罐的铁架子。
恶补有机化学等专业化学知识、查阅国内外涉及冰毒制作原理的资料、从网络上购买化工原料……下定决心的韩某一发不可收拾。
2021年3月,韩某成功合成出冰毒,但他自己并不吸毒,所以并没有贩卖的渠道。这时,他想到了自己的远房表弟杜某某。“表弟平时交际广泛,认识的人多,应该有办法。”两人一拍即合,并约定韩某以每克200元的价格批发给杜某某。就此,韩某制毒,杜某某及其下线贩毒的制贩毒链条逐渐形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伴随着韩某等人的落网,这个以韩某为首,串联西安、兴平等地的特大制、贩、吸毒团伙被一网打尽,制毒窝点、藏毒窝点、销毒网络等被一举捣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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